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工作者协会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广播电视协(学)会,中央三台学会、中国教育电视台、海峡之声广播电台:
根据中国记协《关于印发 <中国新闻奖、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>的通知》(记协发[2009]7号,以下简称《评选办法》)和《关于第二十届中国新闻奖和第十一届长江韬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记协发[2009]8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第二十届中国新闻奖广播电视新闻访谈节目、新闻现场直播、新闻节目编排、新闻专栏的初评由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组织。初评会定于2010年4月下旬在北京举行,截稿时间为2010年4月5日。请各单位严格按照《评选办法》、《通知》和本通知附件1规定的参评标准、推荐报送程序和要求,做好参评作品的推荐、报送工作,在截稿时间前将参评作品寄送到北京市大兴区广播电视中心,逾期未报,视为自动弃权。
有关评选事宜请与中国广播电视协会评奖办公室联系。
联系人:孙豫 电话:010-86093615,13681446611。
附:
1、第二十届中国新闻奖广播电视新闻访谈节目、新闻现场直播、新闻节目编排、新闻专栏初评评选办法
2、中国新闻奖广播电视新闻访谈节目、新闻现场直播、新闻节目编排、新闻专栏初评推荐作品目录
3、中国新闻奖广播电视新闻访谈节目、新闻现场直播、新闻节目编排、新闻专栏初评作品推荐表
4、中国新闻奖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编排初评作品串联单
中国广播电视协会
2010年1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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